本公告乃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矩(“上市规矩”)第13.09条而刊发。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连同其隶属公司总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告诉本公司股东及准出资者,为编制本公司到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账目,本公司管理层正检查本公司一项可供出售出资(即于华润上华(亚洲)有限公司(“华润上华(亚洲)”)的出资)的账面值,该项出资或会对本公司到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成绩有严重晦气影响。
华润上华(亚洲)于我国江苏省无锡市直接全资具有一间8英寸晶圆制作工厂即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二厂”)。本公司则直接具有华润上华(亚洲)19%股权。二厂自二零零八年中起开端其8英寸晶圆制作事务,现正处于提高产能阶段。在到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受全球金融危机及经济下滑的影响,二厂提高产能及出产之方案有所延误,故二厂于该期间的财政状况受损。本公司现正按该项出资的估量未来现金流量评价其可收回金额。